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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中心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18-09-03

一、設立目標及宗旨

為強化本校「勤勞樸實」校訓與「實務教學」的教育目標,並開創本校工業設計教育的特色,由本校工業設計系成立「跨域創意整合設計中心」,接受校友企業界與外界委託的設計、研究案,提供企業短、中及長程的研究服務與咨詢。透過「跨域創意整合設計中心」的運作,達到「實務結合理論」與「企業結合學校」的學校方針,其主要目標如下:
1.  落實理論結合實務的目標,老師從實務工作中,吸取經驗,融合理論,再傳授給學生。
2.  貫徹師徒制的教育方式,學生透過實務工作,可學習相關的理論與知識。
3.  強化本校工業設計教育的特色,以有別於其它設計院校之傳統教學方式。
4.  配合本校專業實習制度,安排良好的「教」與「學」環境,達到「手腦並用」的教育方式。

二、執行成效

為使教學與設計實務相結合,本校工業設計系自1986年起設立設計服務中心,為企業界提供產品設計服務,鼓勵師生參與設計實務研究。設計服務中心營運以來已為 200餘家公司完成 400餘件的設計案。並將具體成果整理成論文、報告及作品集,供設計教學、研究發展及設計推廣之用。由於時代環境變遷,設計服務中心之功能已由原本提供企業機構設計服務,轉變成為跨域創意整合設計中心Interdisciplinary Idea Integration Design Center(III Design Center),亦成為系上教學輔助系統之一環,除具備原本協助廠商開發產品,透過高階3D數位列印使商品化策略更為完備,除此之外,中心之各項措施將與學校及業界結合更為緊密,成為培養學生設計專業知識之環境空間,在結合系上各專業研究室,培植出更具實務經驗豐富的教師,就其執行後之成果可歸納如下:

1.創意中心:
延續原設計服務中心機能,由老師群組成不同功能之設計團隊,視計畫擴展至校內其他系所,提供校友及廠商創新服務/產品設計/設計企劃等設計諮詢與服務。
2.創造中心:
透過高階3D列印設備,中心具備打造working prototype之能力,使創意成為商品化之實踐中心,並提供學生模型製作之諮詢。
3.創業中心:
以maker之概念,鼓勵學生創業,大四應屆畢業生可以個人名義進駐設計中心,承租一辦公桌空間,最為創業前之熱身場所,可以付費方式持續使用中心及使用系上設備,中心可視需要媒合同學與企業人才需求,以及提供創業諮詢服務。

三、跨域創意整合設計中心組成

設計服務中心設置主任一人,由校友會與學系主任遴選委派之,中心成員則由全體系內教職員兼任之。必要時得視業務量需要,聘請業務助理(專業實習生)若干人,其薪資由服務收入支付。中心主任職掌為:
1. 尋求產學合作機會
2. 研提政府產學計畫
3. 協調分配業務
4. 書面提案、簽約
5. 審核進度
6. 保證服務品質
7. 協助設計執行

四、執行方式

1. 設計案之執行由中心主任視設計專案之性質,安排適合專長的老師負責執行,但為確保教學品質及設計案品質,老師應視個人負荷決定是否接案,並可視實際情況需要,協調其他老師或學生協助執行。

2. 設計委託案之相關費用,由設計案主持人視設計工作設計需求與內容,排定進度表,並估算設計工時、材料費、其他雜費等,擬定設計企畫書;與委託單位就經費、完成日期、設計要求等洽商後簽定合約。

3. 設計經費之計算包括設計執行費、行政管理費與設計中心之營運基金。設計執行費之設計工時按主持教師等級之鐘點費計算,如附件1所示(設計總工時X教師鐘點費)。設計經費的10% 作為學校的行政管理費,設計經費的另10%,作為設計服務中心之營運基金,設計經費的80%得自由支用作為支付設計工時費,其他交通、器具及耗材等費用。

4. 設計案均編號列管,進行期間主持人應填寫設計工作日誌,結案時應整理歸檔,作為設計個案教學之教材,各設計案如發表論文應以設計服務中心之名義,以累積設計中心之信譽

五、營運相關細則

合作方式
1. 由教師群組成各類設計團隊,擔任設計師,為企業提供產品設計開發或研究諮詢服務。
2. 企業提供專題,教師指導學生於相關課程中,實施設計競賽,成果提供企業運用。

合作業務項目、內容
合作業務項目由各系技術服務中心依各系師資專長及特色自訂,例如:設計服務中心的業務項目包括:產品開發、產品改良、製程改善、專題研究、專題研討會、企業識別、系統規劃、包裝及視覺應用設計、設計諮詢、設計顧問等服務。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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